冀发改函〔2015〕64号
唐山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河北省建投大清河36兆瓦风电项目核准证变更投资主体的请示》(唐发改能源〔2015〕17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建投大清河36兆瓦风电场项目,于2013年10月18日由我委核准,核准证号:冀发改能源核字〔2013〕84号。项目建设规模36兆瓦,由乐亭建投风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鉴于2013年12月唐山市政府对部分辖区的行政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该项目所在区域由乐亭县变更为海港经济开发区,为便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海港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了建投新能源(唐山)有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经研究,同意建投大清河36兆瓦风电场项目投资主体由乐亭建投风能有限公司变更为建投新能源(唐山)有限公司。请你委积极协调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