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224储气库集注站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靖边储气库管理项目组:
你单位《关于陕224储气库集注站110kV输变电项目验收的请示》(长油靖储〔20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榆林市靖边县海则滩乡掌高兔村。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一所110kV变电站,主变规模为1台16MVA(环评时主变规模为2台50MVA), 110kV进线1回;新建110kV单回架空输电线路9.55km。工程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2.1%。
我厅于2015年1月15日组织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现场竣工验收。鉴于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执行了“三同时”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你单位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运营期环保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定期对敏感点开展监测工作,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二)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妥善处理。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