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5年7月
招标编号:GXTC-150303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东方宇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东方宇华大同浑源官儿乡100MW风电项目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建设地点:
东方宇华大同浑源官儿乡100MW风电场项目主要位于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官儿乡南侧包括崖、坪道、穆家庄、李家庄、泽清岭等连接内区域,场址中心地理位置约为东经113°33′35″,北纬39°24′43″~39°28′29″之间,海拔高度介于1657m~1983m,边界所含区域总面积约40.0km2,地形复杂,山势起伏。离浑源县约26.7km,本风电场主要利用山上高台错落布置风机。
1.2风电场建设规模:
本期建设100MW,拟安装40台2500KW风力发电机,拟建一座220KV升压站。
1.3 计划工期:2016年7月31日并网发电。
1.4 招标范围:
本期招标为东方宇华大同浑源官儿乡风电场100MW工程PC(采购-施工)总承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要求 :
(1)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近两年内均不得连续亐损,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企业注册资本金2亿元及以上。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5个49.5MW风电场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发包方暂时资金困难,投标人应承诺可以垫付合同总价20%及以上的资金,确保工程进度不因发包方资金支付而受到任何影响。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
(6)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规模的要求。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每套2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下述表格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所有传真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信息名称 信息内容
1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2 投标人名称
3 投标人地址、邮编
4 联系人及职位
5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6 E-mail
7 营业执照注册号
8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9 法人
10 注册资本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自 2015年7月17日起至 2015 年7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
6. 标前答疑
以书面盖章后传真方式进行(传真至010-88356017,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wangwanting219@163.com)。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 年8月7日上午 9 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层第四会议室。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北京东方宇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亚丽
联系电话: 010-82732720-823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 系 人:王婉婷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转530
传 真:010-88356017 邮 箱:wangwanting219@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 行 行 号:302100011251
汇 入 城 市: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