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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风电场集约化管理配套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15-08-12 浏览数:215

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风电场集约化管控配套项目技术方案编制、系统集成部分设计、通讯及数据网部分设计、电源部分设计、装修设计、消防设计、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设计、标书编制、施工图和竣工图设计、技术联络会及现场服务。

  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理编号:
  1.项目名称:
  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风电场集约化管控配套项目设计
  2.招标范围:
  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风电场集约化管控配套项目技术方案编制、系统集成部分设计、通讯及数据网部分设计、电源部分设计、装修设计、消防设计、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设计、标书编制、施工图和竣工图设计、技术联络会及现场服务。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近三年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9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5专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行业运行控制中心或调控中心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南楼11层
  联系人:牛其祥
  电 话:0531-68625906 1386419088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 20日14:00,递交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南楼11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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