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青海德令哈尕海200兆瓦风电场二期49.5兆瓦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此):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25套风电项目塔筒、2000kW风力发电机组、机舱、叶片、轮毂、塔筒附件等卸货、二次倒运、就位、保管及安装工作。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 塔筒及风机内部所有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防跌落装置、接地、照明、塔门外梯子等安装。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 配合风机厂家进行机组监控安装调试、整体调试、试验、消缺、验收; = 4 \* GB3 \* MERGEFORMAT ④ 施工方自备一切吊装、设备卸货、设备安装等专用工具(包括除一般性防护装具以外,施工方必须配备足够上塔作业人员使用的、高空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装具:安全带整套、止跌滑块、带缓冲性能的安全绳、设备支架、托盘等);⑤风机与塔筒、塔筒与风机基础接地连接(含接地线的采购)及检测(接地安装完成后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⑥风机及塔内所有附件安装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风机、塔筒等设备的看护等,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详见第四章。⑦本工程含吊装区域及车辆临时碾压征地费用。
2.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或在合同文件中并未列入或没有特别说明的一些货物或要完成的工作,而这些货物或要完成的工作确实是承包方工作中应该有的,均应由承包方负责按发包方要求时间将所缺工作、材料和技术资料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3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 9 月 30 日
(具体时间视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到场情况而定)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起重吊装);
(3)申请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保护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系列标准认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具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施工、安装能力以及试验装备;
(7)近三年内已竣工项目中具有300台(含)以上风机设备安装工程经验和业绩;
(8)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风机安装工程合格承包商证书(2015年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 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尤婧(电话:18009917599、传真:0991-2329176-8006)。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6.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9.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后传真方式进行(传真至0991-2329176-8006,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wsc@163.com)。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8日 上 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青海西宁皇子豪庭大酒店(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海青、孙红军
联系电话:0977-8333090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13层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0)
联 系 人:尤婧、魏世超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009917599
传 真:0991-2329176-8006 邮 箱:gxxj_wsc@163.com
接受标书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帐号: 107045574327(请勿汇入投标保证金)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