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招远阜山风电场工程风电场并网调度支持系统【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FJZB15-298
日 期: 2016年01月27日
1.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国电物资山东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超过1000万人民币、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大于2000万人民币.
1.2.2.1被代理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制造商不得再单独投标或参加联合体投标;
1.2.2.2投标人若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商必须满足1.2.12条中合格制造商的所有要求。
1.2.2.3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售销公司,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制造商及其销售公司只能有其中之一参加投标。此时售销公司实为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按对唯一指定的代理商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1.2.3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用户签署业绩证明,投标人必须具有用户签署的国内3个及以上风电场并网调度自动化支持系统运行业绩。【要提供业主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如果有官方的正式文件证明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有关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必须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的最低要求,必须提供技术性能保证值和带星号(“☆”)的技术参数的技术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有资质或国际公认单位出具的投标塔筒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有关鉴定材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质量安全可靠、环保、节能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0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因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行为、必须不在被禁止投标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相同或相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违背本章第1.2.9条的规定
1.2.1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2.3如果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售销公司,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制造商及其销售公司只能有其中之一参加投标。此时售销公司实为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按对唯一指定的代理商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5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培训、工厂检验、调试以及安装和试运行的指导等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1月27日 09:00整到 2016年02月03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8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1.9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9.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9.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9.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9.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9.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9.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10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挂网招标属第二次挂网,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无需重新购买,但需要在中国电力商务网重新提交投标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
1.1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03月02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8-4000)。
1.1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6年03月02日 14: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01059063154,01059063231,01059063213,01059063225,01059063015)。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平台上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金移交、退还以此为准。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1.15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疑义,请与1.15条联系人联系。
1.1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电物资山东配送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经十东路9777号
邮 编: 250099
传 真: 0531-66698884
联 系 人: 高志刚
电 话: 0531-66698887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18705316167
传 真: 0531-66698884-89778877
邮 箱: 458926272@qq.com
联 系 人: 孙树立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
邮 编:100055
邮 箱:40001840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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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费发票查询电话:4000184000-1-8042
标书购买电话:4000184000-1-8041
CA办理电话:4000184000-1-8042、13501954695(上海认证中心)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1-8043、8044、8046
开标大厅应急电话:010-58688453, 010-58688454, 010-58688457, 010-58688458, 010-58688459(开标大厅应急电话在开标前90分钟开通,仅仅负责开标过程中的应急沟通,不解答其他问题,开标结束后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