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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二期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变更】

2016-02-15 浏览数:126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中海油新能源潍坊风电有限公司49.5MW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2016年01月2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日期:2016年01月29日
  招标编号:DLN15WXR015C11506BD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中海油新能源潍坊风电有限公司49.5MW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2016年01月2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中海油新能源潍坊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中海油新能源潍坊风电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人,作为本工程项目业主,负责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潍坊滨海风电场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开发区羊口盐场内,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18°57′,北纬37°09′。该地区内有公路、铁路通全国各地,交通便利,距离潍坊市65.5km,距离济南市165km。境内有S323、S226贯穿,道路路况良好,场址区对外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二期工程装机容量49.5MW,共安装33台,单机容量1.5MW风力发电机组。一期工程已建220kV升压站一座,考虑到滨海风电场二、三、四期工程与一期工程共用一座220kV升压站,因此升压站建设总规模按195MW设计。根据《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FD002-2007)的有关规定,本风电场工程等级为Ⅱ级,工程规模为大(2)型。
  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33台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包括风轮、传动系统、偏航系统、液压系统、制动系统、发电机、并网配电设备、控制与安全保护系统、动力及控制电缆等,同时也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吊装工具、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提供现场安装指导和技术培训;参与现场试验、特性试验和验收;产品技术文件编制和提交等;全面负责合同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一切服务工作。
  1.3 供货时间、地点
  时间:分批次按计划供货:
  第一批(总台数的1/3):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15日;
  第二批(总台数的1/3):2016年7月16日~2016年7月31日;
  第三批(余下部分):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15日。
  具体交货日期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确定。地点:潍坊滨海风电场各风机机位,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设备制造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制造或经销、供货;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或经销、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投标机型及业绩要求: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应为1.5MW,其同类机型应具备1年以上运行经验;其1.5MW等级单机容量的风电机组应至少200台通过了240小时试运行业绩。
  4)投标机型的其他要求:
  A.投标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
  B.投标机型应具有权威机构认定的相应资格或者型式认证;
  C.投标人投标时的机型,如在资格审查时递交的资料中未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或者提交的业绩证明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接受。
  5)投标人的分包商应提供过相同规格、相同型号的货物(除叶片外),并具有成功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10)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招标文件发售的方式
  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的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6年01月29日上午9:00至2016年02月1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底单,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
  2) 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海油新能源潍坊二期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 接收标书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会议中心。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中国核电工程工程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联 系人:陈广恒
  电 话:010-88023997
  传 真:010-88023282
  邮 编:100840
  邮 箱:cnpe_chengh@126.com
  开户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行: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帐 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诉联系人:何海玲
  电 话:010-88417176
  邮 箱:jb@cnnch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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