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3月08日
招标编号:DLN16WXR049C11506BD
项目名称: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采购
中海油新能源潍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采购。
1.2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潍坊滨海开发区北部羊口盐场内,由中海油新能源潍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风电场二期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包括33套塔筒(三段塔筒及基础环)以及内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交付、运输、现场开箱检查、安装交底、督导安装、调试、试运行、质量保证期(2年)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
2.2 交货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开发区北部羊口盐场中海油潍坊风电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3 交货期:
基础环:2016年6月至2016年7月
塔 筒: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
(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是塔筒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及供货商,并具有相应的财力、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具有近两年(2014~2015)国内10个风电项目及以上塔筒设备的实际供货业绩;
5)、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投标方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0)、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的方式
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的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6年03月08日上午9∶00至2016年03月14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底单,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
2) 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海油潍坊滨海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塔筒设备采购(投标人名称)。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16年04月0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七楼会议中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 接收标书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七楼会议中心。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联 系 人:陈广恒
电 话:010-88023997
传 真:010-88023282
邮 编:100840
邮 箱:zhangnanc@cnpe.cc
开户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帐 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诉联系人:何海玲
电 话:010-88417176
邮 箱:jb@cnnch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