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ZC-HNHX170306-3
一、招标条件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风电场项目于2014年12月13日获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准备就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风电场项目35kV系统接地变及小电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主要招标内容为: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风电场项目35kV系统接地变及小电阻设备。
2、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中性点小电阻接地装置(含接地变压器)、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含国家及电网公司要求的相关审查用文件)等,设备包装、运输及就位、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一年质保及系统升级培训、满足电网接入要求等技术服务。
3、交货时间:以实际排产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
3、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6、经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ecmall/home.do)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00点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来时须持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近三年(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检测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七、招 标 人:华能秦皇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52号
联 系 人:李永军
电 话:133032930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14层
联 系 人: 聂旭娇
联系电话:0311-6812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