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电力夏津白马湖风电场(110MW)工程勘测设计(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JZB17-0014
日 期: 2017年03月03日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电力夏津白马湖风电场(110MW)工程已由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夏津白马湖风电场110MW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德发改核字[2016]68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电力夏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夏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国电电力夏津白马湖风电场工程位于山东省夏津县西南角白马湖镇,海拔高度为25m~30m,风场总规划面积约64km2,总装机容量110MW,安装50台2.2MW机组,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
计划工期:16个月
招标范围:国电电力夏津白马湖风电场110MW项目勘测设计服务,包括自地形图测绘、工程勘查、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工作。勘测设计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设计及征地所需的所有地形图测绘工作(如风电场道路及机位平台1:2000 地形图复测、风机和箱变基础征地范围图等);项目的立项、投资决策及开工决策各专题报告的编制;风机机型比选报告;提出地质勘察任务书及风电场地质勘察报告;风电场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编制;风电场道路路径方案及工程造价比选并按照地形图测量成果提出场内道路的施工图设计;风电场征地总平面布置图;风电机组安装场地设计;风电机组和箱变基础及其接地设计;风机基础、35kV集电线路、升压站、场内道路;场内35kV集电线路和送出线路接口设计、通信和接地系统设计(通信设计按风机厂家的标准及范围设计);风电场及全场工程防雷保护;提出各种电气设备、材料的订货条件,提供符合设备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招标要求的技术文件;工程初设概算、执行概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各招标工程标段最高限价的编制及审查配合工作;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配合工作;在初步设计阶段提供风电场工程的鸟瞰图,工程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水文气象:场区内地下水为孔隙水、潜水,下部亚砂土为主要含水层。根据民井调查,地下水埋深约18~20米,其降深小于5米,表明地下水水量较丰。德州市基本气候特点是季风影响显著,四季分明、冷热干湿界限明显,春季干旱多风回暖快,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多晴天,冬季寒冷少雪多干燥,具有显著的大陆性气候特征。
施工地质:(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工程区50年超越概率1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从区域构造条件和地震活动情况分析,拟建场地属相对稳定地区,适宜工程建设。
(2) 工程场区内为黄河冲积平原的地貌特征。
场区内风机位及升压站点,主要地层岩性为新生代第四系全新统(Q4),成因为河流冲刷堆积而成。主要由亚粘土、亚砂土组成。
(3)本风电场内基本无大的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场址区内新生代第四系全新统(Q4)亚粘土、亚砂土承载力一般,经过处理可满足风机等建筑物承载力要求。
交通运输:夏津县地处鲁西北平原,北依德州,南临聊城,东连济南,西临卫运河与河北清河搭界。315、254省道,308国道,青银高速公路,德商公路贯穿全境,交通十分便利。风电设备从厂家经公路运输到夏津县后,沿G308国道,县级道路可直接到达施工现场,再经场内道路便可到达各机位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3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4.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3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勘察设计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勘察甲级和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五个风电场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
3、拟服务于本项目的设计总工程师,必须具有近3年内在49.5MW及以上风电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
4、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1.4.4空
1.4.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文件的扫描件(包括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2)满足招标公告1.4.3要求的业绩证明。
(3)近3年的设计的风电工程获奖情况。
(4)按规定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员的情况。
(5)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投标人概况表。
(6)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装备情况。
1.4.6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03日 09:00整到 2017年03月08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8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相关事宜,请与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101楼5层,邮编:102209,邮箱:4000184000@b.qq.com,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客户服务热线:4000184000-1-0 ,CA办理电话:021-962600、021-36393103、 021-36393123、021-36393136(上海CA公司)。
1.9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9.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9.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9.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9.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9.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9.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10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
1
|
勘察设计
|
|
1500元
|
16个月
|
GDCX02-SJZB17-0014/01
|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2%
|
1.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03月28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8-4000-8036)。
1.1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7年03月28日 14: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400-018-4000-8036)。
1.14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或邮箱的形式与1.17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联系。
1.1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1.16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 标 人: 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韩国工业园
邮 编: 264003
传 真: 0535-6908050
联 系 人: 鲁海滨/路彩鸿
电 话: 0535-6909145、6909030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84000-8036
传 真: 010-56977609-7615
邮 箱: shenyuzhan@cgdc.com.cn
联 系 人: 申玉战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邮 编:102209
邮 箱:40001840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CA办理电话:021-36393103、021-36393136、021-36393171;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