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乌兰400MW风电项目电采暖设备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该项目资金已经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乌兰400MW风电项目电采暖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NMYZ-2017-SB0301
3、计划投资:65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概况:配暖总负荷576.1kW,其中:服务楼:180kW,主控楼:154.1kW,仓库、汽车库及地下水泵房:92kW,35kV配电室:50kW,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室: 100kW。其中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室施工图尚未开展,负荷仅为参考,具体热负荷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6、招标内容:乌兰400MW风电项目电采暖设备及其附件、备件采购、现场指导安装。包括货物运输、调试、性能试验、技术服务、现场指导安装及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7、交货地点:内蒙古乌拉特中旗乌兰乡项目现场
8、交货期:收到业主排产通知40天内货到现场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10、质保期:货物通过试运后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且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于2014年1月1日前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
4、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5、近二年(2015年3月1日至今)具有招标范围内同类设备业绩20套以上(一个商务合同为一套业绩)的良好运行业绩(需附合同或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需标明使用单位和联系人);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3、方式:先递交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4、报名资料:
(1)报名经办人身份证;
(2)经办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
(5)生产许可证;
(6)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7)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8)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证明材料(20套以上业绩)。
(9)2013年-2015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于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以上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受。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经报名审查合格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2、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西苑路西侧国华风电
联系人: 裴淼
电 话: 0478-7866721
传 真: 0478-7866740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系人: 李春桃 管萍 杨洁
电 话: 0471-3292918
传 真: 0471-329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