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7年8月4日
招标文件编号:HBCT-160427-006
1招标条件
盱眙洪泽湖风电场72MW项目工程(以下简称洪泽湖风电场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批复文号:苏发改能源核字【2016】110号,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天绿色能源盱眙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风电机组塔筒法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范围
36套风电机组塔筒法兰,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投标型号产品设计、生产、检验能力的生产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设涉及诉讼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3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或试验室出具的的型式试验报告。
3.4 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500台(套)风电场运行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价内准,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体现合同签署时间)。
3.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7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受惩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08室(石家庄市41中西邻))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格文件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访问“E招冀成”官方网站(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入投标人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提交审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投标、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3对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所有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联系
招标人:新天绿色能源盱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 光
电话:0311-855186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410室(石家庄市41中西邻)
邮编:050081
联系人:李向东 王萌
电话/传真:0311—83086818
电子邮件:hebeichengtao@163.com
开户名称: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帐 号: 63712010200479
行 号: 313121006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