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应具有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类(新能源)甲级、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或综合甲级、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4投标人有同类型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经验: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有类似工程(100兆瓦及以上)二个以上的已投产的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本工程拟任设总至少具有2个(100兆瓦及以上)风电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2.5投标人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7未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2017年11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