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银星能源风电总公司2018年度风电备品配件集中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宁夏银星能源风电总公司。现委托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银星能源风电总公司2018年度风电备品配件集中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S77恩德1.5MW风机、歌美飒G52/G58-850KW风机、维斯塔斯V52-850KW风机、金风750风机、东汽1.5MW风机、银星1MW风机、银星能源1MW 风机、东汽机组FD77A/FD82B等风机备品备件的采购;变电站备件备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3供货地点:银星能源风电总公司所属贺兰山、太阳山、中宁、盐池基地各风电场。
附件:银星能源风电总公司2018年度风电备品配件集中采购明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本次采购标的物应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出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近3年(2015-至今)具有风电产业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证明(合同复印件)。
3.4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资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生产商或由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均可报名参加,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7所投标产品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3.8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2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要求请见4.2)、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业绩、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921615703@qq.com邮箱报名(邮箱报名时请在标题中注明项目名称,后跟企业名称,否则不予报名)。
4.2报名表填写要求(如不按此要求填写报名表,将不予以报名):
(1)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报名表需详细填写每一项(业绩需在表格内逐条列明,所附项目业绩合同需与报名表上所列业绩一一对应),禁止出现“详见附件”、“详见报名资料”等字样;
(3)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4.3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宁夏银星能源风电总公司
7.2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620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1871000022
账 号:641301100018010193239
联系人:马辉
电 话: 0951-8887390 17398499660
邮 箱:2921615703@qq.com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