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机组基础及场内交通工程、风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大唐桂冠莱州土山风电场二期工程-招标二部
项目名称:风电机组基础及场内交通工程-大唐桂冠莱州土山风电场二期工程
招标编号:CWEME-201803TSEQ-S001
项目名称:风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大唐桂冠莱州土山风电场二期工程
招标编号:CWEME-201803TSEQ-S002
招 标 人:大唐桂冠诚信(莱州)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广西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滑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风电机组基础及场内交通工程、风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大唐桂冠莱州土山风电场二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大唐桂冠莱州土山风电场二期已由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烟发改审〔2014〕152号、烟发改审函〔2016〕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桂冠诚信(莱州)电力有限公司,阿联酋山东德信建筑有限公司25%,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20% ,项目出资人及比例为大唐桂冠山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55%;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本金比例为20%。招标人为大唐桂冠诚信(莱州)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山东省莱州市
建设规模:19台2.5MW风机。
计划工期:
风电机组基础及场内交通工程标段:
2018年05月01日至2018年9月15日,138日历天。
风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标段:
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10月25日,108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风电机组基础及场内交通工程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风电场场内、场外道路、风机吊装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及所有附属设备安装)。 主要工作内容:风电场场内外道路长约25km路面宽4.5米施工,24台风机基础及吊装平台施工,安装24台风机及其附属设备,负责该标段征地具体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协调及工作经费,发包人仅负责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及相应税费,对超出该标段用地红线的征租地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风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负责该标段35kV集电架空线路约17km共71基杆塔施工,负责该标段征地具体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协调及工作经费,发包人仅负责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及相应税费,对超出该标段用地红线的征租地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全部由承包方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本次风电机组基础及场内交通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必须具有2个及以上50MW及以上风电场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风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近5年必须具有2 个及以上 风电场风机吊装 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其中,风电机组基础及场内交通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2个及以上50MW及以上风电场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3.2.2 其中,风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2个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吊装的项目经理。
3.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 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10-68777263。
请供应商用户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进行报名、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等工作。供应商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只需使用原账号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后即可进行后续相关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需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http://bid.cdt-ec.com),CA证书电子钥匙咨询电话:025-83207358转890。
4.4其他注意事项: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3日10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至开标场所,纸质版仅作为资料存档用,开标、评标均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开标现场不再开启纸质版投标文件。
5.5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对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010-68777263。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招标公告,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我公司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网上进行,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于标书售卖前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平台(网址:http://bid.cdt-ec.com)、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单 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 超
电 话:010-68777764
邮 箱:yuanchaocweme@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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