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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辽宁省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项目第二批次风电机组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8-04-12 浏览数:197

三峡新能源辽宁省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项目第二批次风电机组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三峡新能源辽宁省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项目第二批次风电机组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FD-JA201807D)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能源辽宁省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项目第二批次风电机组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新能源辽宁省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项目第二批次风电机组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峡新能源辽宁省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项目第二批次风电机组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04 月 12日 10 时 17分到 2018 年04 月 19日 17 时 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05 月 03日 10 时 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05 月 03日 10 时 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辽宁省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项目第二批次风电机组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海域,为《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中的Ⅲ场址。位于庄河规划风电场Ⅰ场址南侧,Ⅱ场址的东侧,北侧距离航道约1km以上,避开海洋红港口近海航运区,西侧距离航道2km以上。风电场南北长8.6km,东西7.7km,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22.2km,面积约47.7km2。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标段风电机组招标机型确定为1台金风科技3.3MW及15台金风科技6.45MW海上风电机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分别为140m/171m,轮毂高度分别为95m/115.5m。
  
  本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括:15台6.45MW风机和1台3.3MW风机基础施工和风机安装工程,码头租赁、改造(若有);其他临时工程等。其中,1台3.3MW风机基础形式为单桩非嵌岩,15台6.45MW风机基础拟采用高桩混凝土承台型式。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为:2018年7月15日正式开工,2019年8月31日全部完工。其中:
  
  (1)2018年10月31日前至少完成8台套风机桩基础施工。
  
  (2)2018年10月31日前至少完成5台套风机安装。
  
  (3)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剩余风机桩基础施工。
  
  (4)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剩余风机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海上风机吊装或海上桩基础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履行情况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为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拥有5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且担任过至少1个及以上海上风电或海上基础工程的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
  
  (4)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大:人民币壹万元整),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010-57081008)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 “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线下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汇款底单并保存提交,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对标书款到账情况后开放招标公司下载权限。线下支付银行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
  
  帐号:0200209519200005317
  
  4.4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身份认证
  
  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anxia.szzsfw.com,服务热线电话:010-6413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现场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621会议室;网上提交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者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tgtiis.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庄河市城关街道鑫兴紫郡小区23A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大楼3层332室
  
  邮编:116400 邮编:100038
  
  联系人:王先生;魏先生 联系人:潘科
  
  电话:0411-39188813 电话:010-57082326
  
  传真:0411-39188866 传真:010-57081315
  
  电子邮箱:wei_li@ctg.com.cn 电子邮箱:pan_ke@ctg.com.cn
  
  招标采购监督: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单位纪委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投标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
  
  传真:010-57081315 电话:010-5708100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庄河市城关街道鑫兴紫郡小区23A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魏先生
  
  电 话:0411-39188813
  
  电子邮件:wei_li@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 号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大楼3 层 332室
  
  联 系 人: 潘科
  
  电 话: 010-57082326
  
  电子邮件: pan_ke@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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