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2018年7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修改为: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公告中“4.1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上午9:30,地点为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配楼一层第一开标室,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修改为:4.1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地点为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配楼一层第一开标室,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交货期问题修改为:2018年11月1日开始供货;2019年10月30日前所有设备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中的供货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