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人:华能海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招标编号:HNHB-2018033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华能海兴风电场二期项目。
3.2、项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
3.3、招标范围:华能海兴二期50MW风电场工程110千伏外送线路迁改约5.45千米110千伏线路,本次迁改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必须通过电网公司审核。(负责电网公司相关审查会务、专家费用总价承包)具体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所有测量工作、地质勘查工作、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以及相关线路改造完成并通过电网公司审查和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提供工地技术服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不限于此)
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4.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
4.4 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6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9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2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4.13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4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5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得与招标人以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
4.1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17 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材料(至少一项)。
4.18 具有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应根据本公告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及服务承诺,并将《报价单》一式一份(正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送达投标文件接收人处;
5.2、投标人报价时必须用非手写的方式填写报价单。
5.3、投标人应事先接受招标方资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针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相关业绩、技术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需出具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7、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请申请人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发至zhaobiao_hnhb@163.com 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另外,请报名时留下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便于我方开展后续工作。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17:00。
9、投标及开标地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52号,华石宾馆8楼会议室。
10、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中标结果:招标方将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投标文件接收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1830395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