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唐山乐亭月坨岛海上风电场一期(300MW)项目勘测设计(含试桩)(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JZB18-0059
日 期: 2018年09月12日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乐亭月坨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14]1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按动态投资20%,由投资方按股比出资。其余80%资金为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及试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总装机规模为300MW。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约30个月。
招标范围:(1)投标人负责初步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大纲编制、招标设计(包括所有招标项目技术规范编制)、地质勘察、工程勘测、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工作及试桩工程。(2)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以及国电集团有关标准和要求完成勘测设计工作,且必须按照《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09-2011)中关于项目划分及内容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并全面满足招标人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要求。(3)配合工程达标投产、工程创优、QC成果申报、科技成果申报、项目后评价、专项验收等工作。(4)勘测设计工作主要范围和内容为规划场区以内(含陆上集控中心(计量站))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及与其相关的单项工程和各项配套设施等,包括海缆登陆点至陆上计量站、陆上计量站至国网大清河汇集站两段送出线路工程勘测设计。(5)试桩工程工作主要范围和内容包括试桩方案编制、试桩施工图设计及技术要求编制、试桩施工、桩基检测(高应变动力检测及静载荷试验)、试桩试验报告编制、工程桩相关预留构件施工及风电场主体工程开工前的维护等详见本招标文件2.1.2条描述。
水文气象:根据工程场区专用潮位站为期1年的逐时潮位资料分析可知,潮汐性质属非正规半日潮海区。推算本工程所在海域的潮汐特征值如下(1985黄海高程):
极端高潮位:2.12m(重现期为50年)。
极端低潮位:-2.72m(重现期为50年)。
设计高潮位:0.83m。
设计低潮位:-1.14m。
平均高潮位:0.42m。
平均低潮位:-0.48m。
平均海平面:0.02m。
实测最大潮流流速:1.53m/s。
施工地质:工程场区位于唐山市乐亭县月坨岛西南侧海域,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15km,地貌上属近海浅海海床地貌类型,风电场范围水深在15m~21m,海床坡度平缓,海底表层以粉砂为主,良好的地形地貌条件有利于工程的正常施工。工程区浅部①~③层为第四系全新统(Q4)冲海相粉土、粉砂,下部为上更新统(Q3)陆相、滨海相沉积物。
交通运输:工程场区位于京唐港区和曹妃甸港区之间海域,满足本工程要求的潜在的风机设备生产厂家,大部分位于沿海区域,为适应风机超限部件的生产和运输要求,各企业生产基地均为临近大型港口具有高等级专用道路的区域。从目前在建或完建风电工程的大型尺寸设备运输情况来看,通常是通过海路运输至风电工程附近的港口,然后转入施工基地进行预组装是目前常用的风机设备运输方式。本工程场区对外交通运输便利。
周围环境:本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在河北省内及周边地区有较可靠的供应来源。工程所在的唐山、天津及周边地区大型的船舶、钢结构加工类企业和海港施工企业较多,这些企业普遍具有大型的工程用船,可通过租借或者合作共建的方式进行本工程的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3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乐亭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4.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3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勘测设计与试桩工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设计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选派的项目经理(设总)需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必须具有海上风电场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总)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设计合同及任命书)。
4、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两项独立承担的海上风电项目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业绩(不含联合体业绩),需提供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合同双方签字页等),至少提供一份用户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管理能力等,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认证,且认证处于有效期内。
1.4.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文件的扫描件(包括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2)满足招标公告1.4.3要求的业绩证明。
(3)近五年海上风电工程获奖情况(如有)。
(4)按规定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员的情况。
(5)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投标人概况表。
(6)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装备情况。
1.4.6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9月12日 09:00整到 2018年09月18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8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相关事宜,请与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101楼5层,邮编:102209,邮箱:4000184000@b.qq.com,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客户服务热线:4000184000-1-0 ,CA办理电话:021-962600、021-36393103、 021-36393123、021-36393136(上海CA公司)。
1.9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9.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9.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9.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9.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9.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9.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10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1 勘测设计与试桩工程 6000元 施工总工期约30个月 GDCX02-SJZB18-0059/01 700000元
1.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09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8年10月09日 14: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4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或邮箱的形式与1.17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联系。
1.1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平台上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金移交、退还以此为准。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如需填写支行请填写:北京西单支行)
帐 号:“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信息后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1.16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 标 人: 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乐亭分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建设西街18号西泽园综合楼
邮 编: 075000
传 真: 0313-5893990
联 系 人: 吴亭亭
电 话: 0313-5893938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04000-1-8022(周一、二、五,9:00-17:00)
传 真: 010-56977609-7096
邮 箱: 12011556@chnenergy.com.cn
联 系 人: 冯星淇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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