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2年9月16日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成就
第二节 机遇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总体目标
第三章 优化海洋经济总体布局
第一节 北部海洋经济圈
第二节 东部海洋经济圈
第三节 南部海洋经济圈
第四节 海岛开发与保护
第四章 改造提升海洋传统产业
第一节 海洋渔业
第二节 海洋船舶工业
第三节 海洋油气业
第四节 海洋盐业和盐化工
第五章 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第一节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
第二节 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
第三节 海洋可再生能源业
第四节 海水利用业
第六章 积极发展海洋服务业
第一节 海洋交通运输业
第二节 海洋旅游业
第三节 海洋文化产业
第四节 涉海金融服务业
第五节 海洋公共服务业
第七章 提高海洋产业创新能力
第一节 积极发展海洋产业核心技术
第二节 加快推进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
第三节 鼓励科技型涉海企业发展
第四节 培养海洋产业创新型人才
第八章 推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第一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二节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节 推进海洋产业节能减排
第四节 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第九章 加强海洋经济宏观指导
第一节 强化海洋经济规划指导
第二节 加强海洋经济监测评估
第三节 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海洋经济管理的统筹协调
第二节 优化海洋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第三节 完善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第四节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