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流器和整机控制系统的制造企业有:深圳禾望电气、北京科诺伟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阳光电源有限公司、北京清能华福风电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景新电气、国电龙源电气(保定)、江苏大全、九洲电气等10多家企业。目前国产变流器处于小批量生产或试应用阶段,已能完全满足一部分国内风电整机配套的需要,但国内市场上需求的大部分变流器和整机控制系统仍需从外资公司购买,其中ABB. AMSC-Windtec(美国超导)、Converteam(科孚德)等是最主要的变流器供应商。
我国塔筒、轮毅、机舱等部件的制造企业较多,完全能够满足国内风电产业发展的需要。
(4)大型风电机组出口情况
从2007年以来,中国一些风电机组整机制造企业就开始开拓海外市场,2008年实现零的突破,到2009年底,已经先后有保定惠德、浙江华仪、金风科技、上海电气、华锐风电、江苏新誉6家企业向外国出口了风电机组整机设备。金风科技等中国风电机组制造商已经在国外建立分厂。尽管目前出口量不大,但是中国大型风电机组已经走进国际市场,这是一个重要的开端,今后中国大型风电设备出口量将逐年稳步增加。
(1)国产风电机组设备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部分国产风电机组设备质量欠佳,造成风电场可利用率不高。采用国产机组的风电场,其机组可利用率明显低于采用国际先进品牌的机组,根据龙源公司的粗略估算整体上要低7%左右。在2007, 2008年两年间,一些风电场业主受到国产设备交货不按时、不配套,机组调试时间长,调试出来的机组通不过运行考核,风力机和风电场项目不能按时投产的困扰。近几年投入运行的一些国产机组也曾多次出现大的质量和技术故障,如轮毂裂纹,主轴问题,轴承问题,齿轮箱故障,电机故障等等。虽然国产风电机组设备质量逐年提高,但质量问题仍然不可忽视。只有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向用户提供可靠的机组,企业才有辉煌的未来。
(2)风电制造企业之间面临激烈竞争
根据2009年10月底的统计,国内风电整机制造企业已经超过82家。风电整机产能的扩大虽然缓解了近两年中国风电机组供不应求的局面,但也预示着我国风电整机制造企业之间白热化竞争的来临。2010年10月底,在“张家口坝上百万千瓦级风电机第二汽”与“新疆哈密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东南部风区”风电机组招标中,由于竞争激烈,已宣布1.5MW风电机组每千瓦报价跌破4000元,3MW风电机组每千瓦造价最低报价仅为4100元。2010年,我国首轮海上风电场最高种标价也只有0.737元/千瓦时。这样的低价对企业是严峻的考验,企业如果没有强大的实力,很
难在今后的风电市场中竞争与生存。未来几年,风电设备需求会趋于稳定或增速减缓,市场需求虽大,但容量有限。即使风电机组累计装机容量到2020年达到1.5亿千瓦,平均每年也只需新增1200万千瓦。
目前,风电整机制造业的生产能力仅金风、华锐、东汽三家领军企业的年产量就已经超1000万千瓦,国电联合动力、广东明阳、上海电气、湖南湘电、江苏新誉、浙江运达、重庆海装等八家的总生产能力也达到600万千瓦,其余70多家如要在市场中竞争,、已经困难重重。到2010年底,我国风电设备的生产能力将超过3000万千瓦,大大超过国内市场需求,今后的出路是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3)风电机组整机设计方面与国外的差距
前期靠国外提供设计技术或合作设计,自主设计能力还较薄弱,在设计经验方面和国外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依据我国风况条件进行自主设计、研发新型风电机组的能力不足,还没有开发出适用的风电机组设计工具软件系统。
国际上已经实现5-6MW风电机组的小批量应用,正在设计研制10MW级的风电机组,我国已经研制出3MW风电机组,正在研制5MW级风电机组。
(4)风电机组关健部件方面与国外的差距
兆瓦级以上风电机组配套的轴承、变流器、变桨矩系统处于小批量生产阶段,整机控制系统国内处于试制阶段,这些产品仍主要依赖进口国外产品。重要部件如齿轮箱、发电机的可靠性有待提高,叶片处于自主设计初级阶段。
(5)风电行业公共研究测试平合方面
美国、德国、丹麦、西班牙等国家早就建立了国家级的风电机组野外测试、地面传动和叶片的公共平台,我国在这方面刚刚起步,制约了我国风电技术的持续发展。
(6)海上风电设备方面与国外的差距
国内刚刚起步,国外已经开始批量应用,在海上风资源以及水文、地质资源研究,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潮间带(近海)风电场施工、运行维护技术,海上风电送出技术等方面,迫切需要研发支持。
(7)风电场设计建设方面与国外的差距
我国主要利用国外的商业软件进行设计,这些国外的商业软件对我国复杂地形的风电场设计误差较大。另外我国正在建设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如此规模的风电场设计在国际上也没有先例,海上风电场设计国内刚刚起步,需要技术支撑。
(8)风资源分析方面与国外的差距
缺乏针对我国气候和地理特点的风况研究、风资源数据库与全局性风况图谱建设、自主的风资源分析及风电场设计软件系统,风电场设计技术严重依赖国外软件产品。
我国尚未形成先进的风电场测控系统和短期功率预测系统,电网接纳风电的技术水平落后于国外。
总体而言,我国风电产业正处于从基础理论、应用研究到关键技术研发、设备研制、公共研究测试能力等完整产业发展体系形成的关键时期,亟需国家给予扶助和支持。
7、一年来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有关促进风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完善风力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为规范风电价格管理,促进风力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 1906号),对风力发电由招标定价改为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
《通知》规定,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四类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今后新建陆上风电项目,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海上风电上网电价今后根据建设进程另行制定。同时规定,继续实行风电费用分摊制度,风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
《通知》要求,各风力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风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风电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确保风电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对风电实行标杆上网电价,一是有利于改变现行风电招标项目实行招标定价、非招标项目实行政府定价两种价格机制并存的局面,进一步规范风电价格管理。二是有利于引导投资。通过事先公布标杆电价水平,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投资预期,鼓励开发优质资源,限制开发劣质资源,保证风电开发的有序进行。三是有利于降低成本、控制造价。项目造价越低、管理越好,收益就越高,激励风电企业不断降低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此外,实行标杆电价也有利于减少政府行政审批。
(2)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国家设立可再生能深发展基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24日首次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同意国家设立政府基金性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墓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专项资金和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表示,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是政府重要的经济调控手段,也是国际上很多国家推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快速发展所采用的有效办法。
目前中国已建立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制度,从长远看,附加资金规模会不断扩大。全国人大代表和各级地方人大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建议改为基金方式征收和调配,具体意见是把现行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征收的电价附加和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合并为政府基金性质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近几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实施中的一些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如规划目标缺乏科学预见性,国家和地方规划间缺乏相互衔接,使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规划同电网规划不同步、不协调的问题日益突出。因此,需要在法律规定上加强规划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