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谢长军
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建设并列的高度,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之一,努力建设美丽中国。这是我们党又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深化,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能源生产消费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随着国内能源需求不断增长,能源短缺以及能源利用过程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因素。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保障。
一、对建设生态文明重要性的认识
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随着科技进步加快,大工业生产迅猛发展,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空前增强,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但同时,传统的工业化道路也使得人与自然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自然资源日趋匮乏,环境污染日渐严重,生态系统加剧恶化,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生态危机的重大威胁,人与自然的关系全面紧张。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西方工业化国家环境公害事件频发,先后爆发两次世界石油危机,全球变暖影响不断深化,引起了人类对传统工业化道路弊病的警醒。重视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逐步成为全球的共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保持高速增长,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我国长期延续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发展方式,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对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日益增大。2012年冬季以来,北京乃至全国遭遇到了严重的雾霾天气的肆虐,2013年1月北京仅有5天见太阳。雾霾灾害再次引发了全社会对水体、空气、土地等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资源严重污染的高度关注。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是维护代际公平,实现中华名族世世代代永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全社会都应该负起责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
二、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路径
世界能源消耗以化石能源为主,2012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耗超过180亿吨标准煤,其中化石能源占比达到85%。仅二氧化碳一项,每年全球化石能源燃烧产生的就已经超过300亿吨,占全部人类活动温室气体排放的60%。我国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2012年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67%以上,非化石能源仅占9.1%。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生产消费结构会排放大量烟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并引起水资源破坏、地面塌陷、水土流失等问题。如果继续保持现有的能源消费方式,长此以往,能源问题将严重阻碍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调整现有能源结构,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目前广泛应用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大部分以发电形式进行利用。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农林生物质从生长到最终利用发电的全生命周期内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可以替代大量化石能源的消耗,同时减少大量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并避免化石能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对水资源的消耗,以及对土地、地下水等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在可再生能源开发过程中,同样要尊重自然规律,落实相关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如果开发布局和采取的措施不当,可再生能源开发对生态环境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可喜的是,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国内可再生能源开发不断趋于理性和规范,趋利避害的开发利用方针得到了有效落实,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利”远大于“弊”,将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的贡献。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水电、风电装机规模均位居世界第一位,2012年我国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总量为3.8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排放二氧化碳9.57亿吨、二氧化硫0.29亿吨、氮氧化物0.14亿吨、炭粉尘2.61亿吨。从化石能源的开发利用逐步向可再生能源转变是世界能源发展的大趋势,今后一段时期,可再生能源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全球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利用中的比重将快速提高。我国已经制定了详细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到2015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量将达到4.78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4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9.5%以上,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超过15%。随着发展条件的改善,可再生能源可能会有更大的发展,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