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政府在制定引导政策时,难以引导风电达到较完全的市场化程度,使一些企业对质量认识不够深刻。另外无序竞争导致了设备价格的不断下降,开发商企业的招标价格也越来越低,甚至低于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最低成本价,压力转移至部件商,致使一些部件商在原材料上降低了要求。同时,银行对企业的调研也不够深入,放贷依据仍以企业规模、背景为主,忽略了产品质量和技术。
有专家建议,应尽量实现完整的市场化竞争机制,建立质量监测体系,把约束条件放在市场、金融方面,而不是行政上。制造商应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用3 年至5 年时间将质量问题解决好。
与制造商的资金状况相比,开发商情况虽好些,但也并不乐观。
据了解,2012 年主要开发商企业的盈利水平不温不火,虽不至于亏损,但也难以满足每年1500 万千瓦所需的资金投入需要。
据就职于风电开发企业的一位知情者称,目前投资者对投资风电项目主要有三点顾虑,正好反映了开发商眼前的情况。其一是该项目有多少电量被限发。其二是项目所安装的设备厂商是哪家,故障率、运维费是多少。其三是CDM 收入能达到多少,是否还能够持续下去。
据介绍,目前开发商从CDM 项目上获得的收入,确实与此前有较大差距。这个曾占到开发商利润50% 的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已越发难以为他们提供利润支撑。
此外,开发商的盈利能力与电网企业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有数据统计,为满足因并网、安全、消防等技术标准的提高,每千瓦风电投资增加了422 元至710 元成本,折合至电价中为每度电4.55 分至6.04分,按照2012 年风电发电量1008 亿千瓦时计算,2012 年此类开销达到了约46 亿至61 亿元,已超出了任何一家风电开发商2012 年的利润。
有业内人士举例,某省级电网公司为一家新建风电场进行低电压穿越测试,在测试未通过的情况下,本来只需留在当地等待调整好后继续测试即可,却来来回回测了3 次,测试费用也按照每次200 万元,3 次共收取600 万元。
如果这些情况对于发电企业的损失来说仍有一定的可控性,那么弃风限电对他们的盈利水平影响更甚。
一般认为,弃风限电的原因是通道建设不足,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利益纠葛,包括火电与风电的利益冲突,以及地方政府过于追求眼前利益。
例如通过钻政策空子,一些地区建设了超需求的热电厂,在风大的冬季,为保证热电厂负荷而限制风电发电量。以及某些地方政府看重眼前利益对发展风电的规划并不全面,造成了项目上得快,风电送不出。同时,各省常规发电有计划,而风电却没有制定计划,风电实际上并未得到优先发展,反而成为为火电查缺补漏的电源形式。
此外也有片面观点认为,风电集中地区需要其他电源调峰,而使用100 万千瓦的火电为风电进行调峰太过浪费。虽然燃气电源是用作调峰的最好方式,但实际情况是燃气电源中的71% 是热电联产,以热定产,无法达到调峰作用。
会上,一位资深的技术专家指出,百万千瓦级机组不能参加一次调频,是因为阀门设定不变,完全可以通过设定灵活的阀门调节方式解决该问题,而之所以没有这么做,是因为在配电一家独大的条件下,优先权很难主动向新能源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