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范围扩大会带来市场主体增多和供应增加,使竞争更加充分、配置资源的效率更高,这已经成为各国电力市场建设的经验总结。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清洁电力大范围消纳的需求也进一步推动了交易范围的扩大。欧盟已明确提出2014年建成统一电力市场的目标;2010年,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通过了由纽约、PJM、中西部、新英格兰以及加拿大安大略省5个ISO(RTO)联合提出的区域电力市场扩大的提案;在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已经从最初的两个州扩大到覆盖全国大部分州。
国家发改委电力市场改革研究专家组成员、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认为,从世界各国电力市场发展历程来看,产权式业务拆分已不再是必备条件,在英国、德国、俄罗斯已经出现了输配和售电侧重回一体化的新趋势,电力市场随着电网规模扩大、等级提升而不断扩大,成为电能输送、交易平台,走向构建统一开放大市场的共同抉择,这也展示了电力市场发展的基本规律。
事实上,统一市场不仅反映在电力行业,据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经济学教授林伯强介绍,我国煤炭、棉花、粮食等各类产品都在逐步推进全国市场的建设,为各类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创造条件,使经济保持活力和效率。他认为,电力市场建设应追求支持经济增长、支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保障全社会普遍用电服务三个目标,建设更大范围的统一市场,则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前提和基础。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让远水能够解近渴
我国常规能源资源主要以煤、水为主,全国2/3的煤炭资源分布在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西北部地区,近80%的水力资源主要集中在四川、云南、西藏等西南部地区。而电力负荷占全国总负荷的2/3以上的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但能源资源量却十分贫乏。“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不是人们主观意愿使然,而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客观要求决定的。”周小谦说,“我国能源资源分布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决定了必须要建立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这样就能够让远水来解近渴成为现实。”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雾霾等环境问题不断加剧,能源开发重心正在加速西移北移,部分区域电网内原有的平衡格局已被打破,清洁能源的大规模消纳也需要跨区域大电网和大市场的有力支撑,对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电力市场提出了紧迫而现实的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说:“我国能源资源分布于负荷中心的非均衡现实环境,如何来解决呢,答案是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他介绍,长期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形成了“省为实体,就地平衡、分区域平衡”的发展模式。近年来,随着我国一次能源与用电需求分布不均衡的矛盾不断加剧,部分区域电网内原有的平衡格局已被打破,跨区域优化配置资源的需求更为迫切。由此看来,与区域市场相比,全国电力市场更符合我国电力发展要求。
“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出,我国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其核心是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现代化市场体系的建设,相应地需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
原能源部国际司司长、清华大学兼职教授谢绍雄认为,“就地平衡、局部平衡的发展思路导致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配置过度依赖输煤,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严重不足。近年来,我国西南地区弃水、‘三北’地区弃风已广受社会诟病,而这些事远非区域电力市场所能解决的。”
谢绍雄说:“从现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看,区域市场已无法满足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的要求,不仅难以达到竞争的效果,反而会成为新的壁垒,增加区域电力市场之间协调的难度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