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二五”西北地区新能源发展的机遇
(1)国家重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随着全球新能源风起云涌的发展态势,我国也逐步将新能源产业提升至战略产业地位。2010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新能源被确定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疆哈密地区、甘肃酒泉地区等提出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基地,内蒙古也依托本地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西北地区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已经进入了一个群雄并起、竞相发展的重要时期。
(2)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
2010年到2030年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加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西部大开发要巩固提高基础,培育特色产业,实施经济产业化、市场化、生态化和专业区域布局的全面升级。2011年出台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产业有序转移。”这些政策的提出为西北地区发展面向产业链高端、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产业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2、西北地区新能源发展面临的挑战
(1)核心技术亟待突破
“十一五”期间,西北地区在发展新能源产业过程中,多数产业以加工制造为主,拥有自主技术比较少。以风电为例,全球风电领域技术已基本成熟,而我国西北地区只对少数风电设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缺乏,导致国产设备可靠性、效率与国外设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此外,在缺乏核心技术情况下进行风电的大规模开发,还会导致低技术水平的重复建设、埋下质量隐患等问题。如何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成熟技术,成为西北新能源发展的当务之急。
(2)新能源发电并网难
西北地区风电“发得出,送不出”的情况并非个别现象,制约西北风电发展的另一主要瓶颈是上网问题。以内蒙古为例,原本2009年可以将装机容量扩展到240万千瓦,但因为上网受限,其中已经完成所有前期工作的100万千瓦装机容量无法开工建设。
“十二五”西北地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对策
1、依托资源,挖掘优势,促进产业升级
目前,西北地区新能源的装备制造业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将特色资源优势与优势产业结合是西北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必然选择。
在风电装备制造领域,西北地区应依托现有优势新能源企业,根据当前国内外风机的主流和发展趋势,加快2MW以上风机的研制和生产。同时,提高发电机、叶片、塔筒、大功率风电齿轮箱等关键配套零件的研发和制造水平,以及落实解决风电并网的技术难题。在太阳能光伏领域,西北应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装备制造业的发展。通过一批光伏产业重大项目的推动,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并依托龙头项目,拉动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和集群式发展模式,优化产业布局。以硅材料、硅片和太阳能电池等设备组件制造为重点,打造从硅料、太阳能电池(组件)到系统集成、电厂工程总承包的完整产业链。
2、加强引导,完善政策,实现产业规模化
(1)落实规划引导,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
西北地区应进一步加强完善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聘请国内知名专家为西北地区发展新能源产业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以制定出长远的新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各个新能源产业的市场定位和发展重点、尽快落实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同时,西北地区还应鼓励、引导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到西北地区投资和发展,扩大产业规模,夯实西北地区新能源的发展后劲。
(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企业落户西北。西北地区在完善相关保障措施的同时,还应加大对光伏材料、光伏发电、风机制造等重大项目的补助和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技术研发。为落户的新能源企业提供标准厂房或过渡厂房,采取租赁、出售等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并根据企业需求提供配套设施,给予租金优惠,支持企业尽快投产。
3、加强载体软环境建设,提升区域吸引力
西北地区应充分发挥新能源产业开发的资源和环境优势,加大新能源产业的推进力度,主动为企业发展破解难题,抢时间、提效率,打破常规,推动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不但要落实政府领导小组的职责,更要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水平。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责任班子全程跟踪服务,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领导和部门一对一联系制度,由专人专项负责领办、代办工程建设手续,积极拓展西北地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