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金太阳工程和屋顶光伏计划。以国家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为契机,在外高桥、陈家镇等光电应用示范区,利用建筑面积大、电网接入条件好、电力需求集中的优势,进行用户侧金太阳示范项目建设试点。优先支持在大型公共建筑、政府办公大楼、工业厂房等开展屋顶光伏电站建设。在符合条件的城市标志性建筑和部分新建建筑,积极示范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探索结合智能电网建设发展户用光伏发电系统。
2.扩大太阳能光热利用。对新建有热水系统设计要求的公共建筑或者六层以下住宅,统一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对七层以上住宅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和建筑规程要求,结合新城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大型商务区、居住区等建设,鼓励大规模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示范推进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
(三)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氢能
结合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建设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以及浦东、金山、松江等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继续建设老港垃圾填埋气发电工程。在崇明、松江等郊区,建立稳定的生物质收储体系,实施生物质发电项目。结合大型畜禽养殖场,在崇明、奉贤、金山等建设生物质沼气发电工程。建设纤维乙醇和生物柴油的生产示范基地,加快生物质制氢技术研发与示范。
综合考虑资源、地质、地下空间利用及应用条件等因素,在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与评价基础上,研究开发利用管理机制,编制技术规程,稳妥积极地开展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在有条件的公共建筑以及大型居住社区、商务区和新城规划建设中,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
研究探索潮汐能等海洋能技术储备和示范应用。将氢能作为能源长远发展战略的重点,以氢能汽车为抓手,制定氢储存、运输和加注技术规范,形成安全可靠的氢气供应链,加大投入力度,鼓励氢能产品和技术应用。
(四)加快新能源示范区建设
1.建设国家级崇明绿色能源示范县。按照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和崇明生态岛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建设崇明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在建设陆上风电基地和储备海上风电的同时,重点结合养殖场和农村剩余物,建设沼气发电工程和生物质发电工程。在公共建筑上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采暖技术,在公益单位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并推广浅层地热能的利用。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抓好新能源接入系统工程,结合陈家镇低碳示范区建设,开展智能电网试点。结合崇明东滩区域生态发展,高水平启动建设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2.推进外高桥、陈家镇等区域建设以光电为主的集中应用示范区。按照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计划和光电集中应用示范区建设要求,结合太阳能资源、建筑太阳能面积、电力负荷和用电价格等条件,研究制定区域光电集中应用示范建设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并探索新能源分布式发电建设和管理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