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WTO把美国给告了,而且是22类产品集中打包上诉,状告美国违规进行反补贴调查。产品之多,范围之广,金额之大,近年来少见。
从相对陌生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厨房置物架,到相对熟悉的太阳能电池板、风塔。中国商务部把2007年以来,美国绝大多数针对中国的反补贴调查,集体打包上诉到WTO。起诉内容之多,中国此前少有先例。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说,反补贴调查,是WTO规则赋予成员国的基本权力。但在美国人眼中,一直以来,凡是中国交易中涉及到国有企业,一律认定是和政府有关,都被纳入反补贴调查。
李成钢:比方说宝钢卖钢铁给吉利,吉利是一家民营企业,这个时候,他会说宝钢是你是公共机构,所以你卖的时候,你这个价格就不是正常的市场价格,你这是低价,你含有补贴。
正常的商业贷款,被看做是政府补贴。李成钢认为,在补贴的专项性问题认定上,美国的做法也与世贸规则不符。
李成钢:因为我们的政府文件,比如要支持某一些产业的发展,像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他把你这种话,你不是鼓励嘛,支持嘛,你既然是鼓励、支持,政府一定会有具体的措施,所以只要商业银行往这些特定的行业贷款,然后再加上政府文件,把它串起来,他就说这是中国政府在补贴,包括正常的商业贷款,他都认为是补贴。
22类产品,最早可以追溯到2007年,最近则是在今年一季度,中国为何选择此时上诉WTO,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给出了理由。
屠新泉:前两年中国对美国发起了WTO争端解决诉讼,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的主张,认为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执行过程中存在违背WTO规则的做法。但是在这个裁决出来之后,美国并没认真执行这些裁决,继续坚持错误的过去做法,包括在新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仍然采取一些不公平的做法,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商务部发起WTO争端解决诉讼,我认为是非常及时也是非常必要的。
中国向WTO递交诉讼请求后,下面的程序将如何进展?李成钢说,未来案件将有三个重要时间节点。
李成钢:按照WTO规则来说,在我们提出磋商请求之后,美方应该在10天之内,答复是否同意磋商,他在同意磋商答复了以后,在我们提出磋商请求的30天内,双方应该进行磋商,然后在60天,磋商应该有个结果。如果这三个时间点,比方说他没有答复,他不同意举行磋商,60天没有什么结果,这三个时间点,规则对赋予中方有这种权利要求WTO争端解决机构设立专家组,审理这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