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全国地(市)级及以下调度机组装机容量约8000 万千瓦,约占全国装机容量的7.8%,主要是单机容量较小的水电、风电、公用火电、生物质能及垃圾焚烧发电、太阳能及光伏发电、企业自备机组、供热机组等。
然而电监会抽检结果显示,地调发电企业并网仍存在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地方集体所属或私营投资建设的中小机组并网手续不全。其中,山西、宁夏省区近半地调发电机组未取得许可证。部分地调运行管理薄弱,并网调度及运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大部分地(市)电力调度机构未根据并网调度协议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对风电、自备电厂等机组加强并网运行管理,普遍没有建立电力调度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年度、月度发电及检修计划管理不到位,日常发电运行调度管理比较松散,涉网技术服务、专业管理指导不足。部分地、市电力公司未按照“两个范本”的基本原则与发电企业签订合同和协议,合同要素不完整、条款不公平。
“中小机组手续不全、发电机组未取得许可证并网现象的出现与我国的管理体制有关,一般而言,机组由地方政府建设,但取得许可证与并网发电却需国家发改委批准。现在很多地方都出现机组建好后发改委不批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手续不全的机组并网确是地方的无奈之举。”一位不愿具名的电力行业专家告诉本报记者。
对此,电监会在《报告》中明确要求,应对照“两个范本”规范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并加强用网电量管理。
数据和运行管理需改善
《报告》特别披露了部分电力调度机构对发电机组运行数据管理、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在今年抽查的12家省、区级电力调度机构中,半数电力调度机构存在对发电机组并网运行数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江西、新疆、广西、山西、华北、宁夏等电力调度机构甚至隐瞒了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数据。其中,江西调度瞒报1、2 类非停32台次,新疆调度瞒漏报20 台次,广西调度瞒报32 台次,山西调度瞒报13 台次,华北电网调度机构瞒报5台次。
此外,部分调度机构还存在擅自更改并网考核标准、执行免考随意性较强、推迟机组进入并网考核的时间以及考核补偿资金结算不及时等问题。江西、山西、新疆电力公司以及内蒙古电力公司均有此类问题存在。
电监会提出,有关电力调度机构应加强对发电机组并网运行数据的管理,查、补瞒报和漏报的发电机组非停等有关数据和补偿费用,真实、准确反映电力系统实际运行情况。有关电力企业应按要求规范开展并网运行管理工作,明确考核标准,按时结算,涉及误考核和漏考核的费用,进行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