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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集团:一场官司与一个时代

2012-11-27 来源:《风能》 浏览数:1103

  最近一段时间,向文波和吴佳梁成为国内外媒体关注的“风云”人物,因为两位所在的中国三一集团将美国总统奥巴马及其政府机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告上了美国的法庭。这桩史无前例的诉讼案,由于被告的特殊身份,而显得有些“无望”,但同时又那么的令人充满希望,希望在于行动本身,在于它所体现出的中国企业的“亮剑”精神以及为寻求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而奋战的勇气和决心,而开启了中国企业在国际上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新时代。
  事情的起因是三一集团在美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Ralls)从一家希腊公司手中收购的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一个风电项目Butter Creek,在刚刚开工建设不久,即遭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并下令禁止该项目建设,没收所有设备,致使三一集团损失达2000 万美元。随后,奥巴马总统在该委员会提交的申请上签字,使针对这个项目的禁令永久生效。无论是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和两道禁令的连续下达,还是自1990 年以来美国总统首次以国家安全为由否决了一项商业交易,都令人颇为费解。尽管距事情的发生已经有了些时日,但三一集团总裁向文波一直无法平静:“这个项目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在此之前别人在这里已经安装了风力发电设备。可美国说项目影响国家安全,需要搬迁,我们同意搬迁,但是我们希望得到一些补偿。搬迁后人家又不同意我们建,我们愿意转让给别人,甚至转让给美国人,美国说不行,你不但不能转让,中国人还不能进去,财产还不能搬走。这种逻辑已经远远超出了人类理性所能理解的范畴。”
  向文波的愤怒和困惑完全在情理之中。此种事情在美国的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据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美国罗尔斯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佳梁介绍,自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成立以来,仅在老布什政府时期否决了一例外资并购案。“但三一集团所涉案例,既不是收购美国的企业,也不是收购美国的技术,而是典型的投资行为,是能够给美国社会创造税收和就业机会的,也符合奥巴马政府为吸引海外投资而提出的‘选择美国计划’的宗旨,却被美国政府以‘莫须有’的罪名而粗暴地禁止了。”吴佳梁说道。
  作为事件的亲历者和主要负责人,吴佳梁对事件在后期的急转直下深感意外,他怎么也想不到,在前期与外国投资委员会一直保持着良好沟通的情况下,对方为什么会突然“翻脸”。“至今我们也不知道究竟为什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要对这个项目展开调查。7 月11日我代表三一集团赴华盛顿参加了该委员会的听证会,会上气氛非常友好,会后专业律师给我们的结论是会议召开很成功,会上也没有该委员会的任何官员提出让我们停止建设,只告诉我们很快会有一个结果。7 月11 日到25 日之间,我们收到对方发来的一个简单通知,要求风电机组上不能有任何标记,尤其只能用白色,我们当即表示服从要求,并马上进行了更改。在7 月25 日该委员会发布第一道禁令时,我们还理解为这个地区可能比较敏感,不能让中国公民持有该项目。在此期间我们试图将项目转让给美国公民持有的公司,以满足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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