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源监管中的政监不分也一直备受诟病。在能源领域居主流的专家意见认为,目前国家发改委对能源价格与投资的管理更大程度上是行政审批,不是基于规则的现代监管;电网、石油企业内部成本缺乏监管,难以合理定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专家为此曾建议组建独立的国家能源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市场秩序、成本监管、垄断设施的公平使用和公平开放。
但政监分离改革面临现实的阻力,“发达国家市场准入、价格、成本、投资、服务质量和市场交易规则等监管职能都由监管机构统一负责,不可分裂。在我国,发改委的价格和投资审批仍将发挥作用,短期内难以纳入真正意义上的监管范畴。” 中国能源研究会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
为此,中国能源研究会去年9月在一份报告中建议,短期内我国可采用政监合一、内部独立的机构设置模式。未来随着能源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再把能源监管机构独立出来,过渡到政监分离的模式。
而此次组建正部级国家能源局的改革方案,看上去采纳的正是上述思路。“问题是政监合一的机构设置相当于自我监管,监管机构受职权高低影响较大。无论是平行监管,还是自我监管都有困难。需要引入第三方对市场和垄断行业监管。”周凤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