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能源局要求煤炭司、电力司、石油天然气司、核电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和国际合作司各自牵头成立服务相关企业的“科学发展协调工作小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并要求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市场监管司、电力安全监管、发展规划司等司和相关企业参加。
按照通知要求,这些由能源局各司和能源企业参与的“工作小组”,将按季度定期召开座谈会,主要内容包括通报每季度能源国内、国际最新形势和重大能源工作进展情况;了解能源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能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通知已经下发,目前还有具体展开和启动,这个小组主要是为了建立和企业的沟通,解决企业的困难。”上述能源局官员对本报表示。
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林伯强也表示,“建立这7个小组的意义很大,这说明能源局在转变工作思路,从以往的管理型部门逐渐向服务性部门过渡。”
调研与重点
据了解,上述小组的建立背景来自于能源局日前提出的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的调研。
4月底,新履新的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提出能源局将进行4类18项调研,其中,四大类主要是国内能源发展战略若干重大事项调研、国际能源合作发展战略调研、能源科技创新重大任务调研和能源市场化改革和监管重大事项调研。
具体地,国内能源发展战略若干重大事项调研主要是国内能源需求预测和供应潜力分析、能源战略基地与战略通道组织实施等重大问题对策措施研究、煤炭安全绿色开发战略措施研究、国内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对策措施研究、核电发展重大举措研究、水电发展战略举措调研、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举措调研、煤电基地及通道建设、节能减排对策措施调研等8个方面。
国际能源合作发展战略调研则主要包括国外油气资源合作开发战略措施研究和国外煤炭资源合作开发战略措施研究两个方面。
能源科技创新重大任务调研主要是能源科技创新总体战略措施研究、化石能源开发利用科技创新战略措施研究、新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措施研究、非常规油气开发科技创新战略措施研究、电力储能与能源系统智能化重大技术创新调研等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