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股吧)公布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执行盈利补偿承诺的进展,表示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已按承诺在约定时限内将差额补偿款4087.96万元一次性汇至公司账户。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收到的补偿款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7月,吉电股份控股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在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优化股改方案时,对拟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进行了量化分析并提出了保障措施,即拟注入风电资产未来三年(2010年-2012年)的盈利预测和达不到业绩承诺的补偿措施,以保证吉电股份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以上承诺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合计收益数与承诺数差额为4087.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