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中人身伤亡事故防范工作,近日,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升电力行业人身伤亡事故防范工作水平。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共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示,一定要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近年来,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从2008年起,人身伤亡事故呈现上升趋势。2012年,全国共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54起,死亡151人(其中:责任事故49起,死亡86人,自然灾害引发事故5起,死亡65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9起,死亡人数增加68人(其中:责任事故增加5起,死亡人数增加18人,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增加4起,死亡人数增加50人)。这些事故反映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现场管理、安全培训、应急处置、临时用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为有效遏制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上升态势,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结合国务院“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在电力行业开展了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对人身伤亡事故防范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根据电力企业防范人身伤亡事故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起草了《意见》,督促指导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现场作业,提升行业人身伤亡事故防范工作水平。
二、《意见》编制的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相关行业标准;三是《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电力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共计40余项。
三、《意见》编制的基本思路
编制的基本思路:一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将防范人身伤亡事故作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发生;二是从安全体系、安全基础、作业现场、应急避险等各个方面提出要求,做到点面结合,既覆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又突出防范人身伤亡事故的特点,注重《意见》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意见》突出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