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合伙人,你可以根据你的持股数量拥有部分的风机。通常,一股可以换算成为指定风机年发电量中的1000度。私人所有制和合作社制度在丹麦风电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粗略的统计,现在在丹麦,大约15%的风力发电机为合作社所有。
合作社的好处
地方民众对于风电项目的认可度是必不可少的。公众因为风机架设会破坏风景而产生的反对,一直都是风电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
虽然公众民意测验显示,大部分人支持发展风力发电。但是,在未来风电项目规划阶段中产生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的缺乏往往让地方民众持怀疑的态度。根据丹麦建造多个风机发电站所积累的经验来看,公众在规划阶段的参与和对风机的共同拥有都会提高他们的认可度。而且,两座近海风力发电项目也显示合作社的发展和所有制也是建造大型工程的选择之一。
在距离哥本哈根不远的米德尔格伦登近海风力发电场(装机容量40兆瓦)就是以合作社方式建造的,参与方包括市政当局、某能源公司和一部分个人。米德尔格伦登风力发电场是世界上最大的合作制风电场,拥有8,000多名合作社成员。另一个在日德兰岛东岸的萨姆斯项目(23兆瓦),也是由萨姆斯岛的居民和市政府以合作社的形式联合开发的。
合作社的力量
·积极的忠诚的会员
·通过广泛的网络,很多股东可以进行参与对话。
·广泛的民众支持
·和当地政府的直接接触
合作社制度有个潜在的缺点,既在项目启动的时候缺乏足够的金融支持,但是这个缺点可以通过和市政、各种机构及其它投资者合作而克服。
地方所有制带来了地方层面的对话和认知。通过和不同利益集团的对话,可以争取到对风电场选址和设计方案的广泛理解。在项目开发的早期与地方股东直接接触也可以避免一些潜在的冲突,解除包括与距离风电场比较近的农民、渔民、企业和居民等方面的冲突。
因为风电场吸引了部分地方的投资,至少从某种程度上本地的居民是在为电力供给的规划和实施做决策,地方层面上也承担了更多的责任。丹麦建造多个风电场的经验显示,通常由当地居民不认识的投资方建造的风电项目比由他们自己投资建设的风电项目引起的抱怨更多。
地方对风力发电场的建设和投入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变得更容易理解。参与地方风力发电场的开发和建造的合作社就是如何让个人为环保和可持续的能源生产做贡献的具体例子。
(作者为丹麦风机业主联盟的亨利克· 斯克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