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城乡发展一体化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的比重超过一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粮食总产量达到6.02亿吨,实现“十连增”,肉蛋奶、果菜鱼等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2%,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提高到88.5%,新建和改造农村电网线路21.1万公里,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1万公里,新增农村沼气用户80万户,改造农村危房266万户。支持建设粮食收储仓容440万吨、农产品批发市场114个。中央对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作出全面部署,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3%,比上年提高1.16个百分点。
三是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西部地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新开工重点工程20项,投资总规模3265亿元,内陆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步伐加快。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试点启动实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出台。中部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经济区发展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进展顺利。东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有序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深入实施。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顺利推进,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继续加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顺利实施。玉树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全面完成,四川芦山和甘肃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
四是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步伐加快。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发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施行。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建设深入推进,完成造林面积609万公顷。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基本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3.7%和4.36%,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48%、2.93%、3.14%、4.7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7%,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7.9%和85.8%。积极建设性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交流合作。
(三)改革开放力度加大。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为稳增长和调结构创造良好体制机制环境。
一是行政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国务院机构改革顺利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取消和下放416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出台了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始建立。
二是财税金融改革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开,全年减轻企业税负超过1400亿元。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600多万户企业受益。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扩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指导意见出台。创新了企业债券品种和审批方式。
三是投资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重新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需报中央管理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60%。改进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贴息管理办法,下放了31类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贴息项目安排权。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对民间投资36条及42项实施细则落实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鼓励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四是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新机制,出台了支持油品质量升级的价格政策,调整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提高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环保电价标准,完善核电、水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顺利实现电煤价格并轨。
五是农村改革积极推进。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范围扩大到105个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在7个省展开。
六是社会领域改革稳步开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实施。28个省(区、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0多家。前两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试点基本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