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提升开放层次和水平。(1)优化进出口结构。巩固传统出口优势,发挥大型成套装备对关联行业和服务出口的带动作用,加大信用保险、贸易融资等支持力度。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妥善应对贸易摩擦。增加国内短缺的技术、资源、产品进口。积极发展服务贸易。(2)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加快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2014年非金融类外商直接投资预期达到1217亿美元,增长3.5%。(3)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走出去。完善境外投资支持政策,改革和简化外汇管理,有效利用外汇储备支持境外投资,深化境外能源资源、农业开发合作与投资,引导优势产业走出去。2014年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预期达到992亿美元,增长10%。(4)强化多边双边及区域经济合作。扩展内陆沿边开放,统筹推进内陆地区国际大通道建设。积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推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继续推进中韩、中澳等双边重点自贸区谈判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二)着力扩大内需。充分发掘消费潜力。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14.5%。(1)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抓紧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2)大力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支持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业务发展,推广“三网融合”,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扩大物联网应用,促进信息消费。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和健康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出台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以及促进旅游消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推动文化、旅游、体育等消费健康发展。(3)优化消费环境。完善城乡流通网络,加快发展城市共同配送和农村配送,促进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建立健全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突出抓好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等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推进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7.5%,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4576亿元。(1)释放民间投资潜力。抓好民间投资36条及实施细则的落实工作。抓紧清理和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2)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抓紧逐步退出用于一般竞争性企业项目投资,适当减少可利用社会资金的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压缩小型分散投资,停止建设楼堂馆所等投资,重点支持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集中力量办大事。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投向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和棚户区改造,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和农村民生,水利、中西部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重大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应用等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工程,教育、医疗、社会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发展等领域。(3)抓好重点项目。在“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充实重大项目储备。
(三)促进农业稳定发展。(1)保持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加快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着力建设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提高单产水平。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和农业机械化。支持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渔政渔港建设和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2014年预期粮食总产量5.5亿吨以上。(2)完善和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三农”倾斜。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50公斤分别提高6元和3.7元。继续执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制度。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扩大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增加对商品粮大省和粮油猪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扶持牛羊肉生产,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3)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加强骨干水源、引调水工程、大型灌区等重点水利建设,抓好江河治理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推进防洪抗旱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编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县乡村公路建设,优化发展农村沼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农村电信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