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全国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期分别达到54.6%和37.1%。(1)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制定户籍、土地、资金、住房、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配套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研究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对策措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国家编制实施重点城市群发展规划,各地因地制宜编制和实施本地区新型城镇化规划,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规范新城新区发展。(3)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4)完善城镇化体制机制。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多元化城镇建设投融资等机制,在不同区域开展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试点,加快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五)加强价格调控监管。(1)保障供给。合理把握粮、油、棉花、食糖、猪肉、化肥等收储投放力度、时机和节奏。实施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加快粮棉等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2)完善价格调控机制。认真执行生猪等价格调控预案,继续开展生猪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扩大基本蔬菜品种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建立蔬菜价格稳定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推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体系建设。(3)加强价格监管。开展教育、医疗、银行等行业价格收费检查。清理取消违规收费项目。加大反价格垄断工作力度。(4)健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完善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六)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推动重点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出台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优化沿海、沿边和内陆地区产业布局,推动城市高污染企业环保搬迁。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转型升级。(2)着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坚决遏制新增违规产能,多策并举优化存量产能。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长效机制。提高并严格执行能耗、环保和安全等行业准入标准,清理各种优惠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电解铝、水泥等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3)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4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预期达到2.17%。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社会公益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投入。加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及成果应用。完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落实企业技术创新普惠政策,启动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深入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知识创新工程建设,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环保等重点产业建设一批国家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支持云计算、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发展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和应用示范工程,推进北斗导航等自主技术产业化。深入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整合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产业,加强宽带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实施信息惠民工程。(4)加强基础产业。推进铁路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铁路建设,引导城市轨道交通有序发展,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普通国道瓶颈路段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加快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优化沿海港口布局,有序推进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改善能源结构,鼓励发展风能、太阳能,开工一批水电、核电项目,加强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采与应用。(5)加快发展服务业。出台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区建设。积极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金融租赁、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等重点行业。出台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物流园区示范。2014年服务业增加值预期增长8.3%。
(七)构建各具特色、协调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1)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快制定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扩大退牧还草范围。出台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若干意见,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城区老工业区更新改造和资源型城市、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全面落实中部崛起战略,深入推进“三基地、一枢纽”建设,加快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前海、南沙、横琴、平潭等重大平台建设,继续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2)加快培育新的经济支撑带。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推进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深化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原经济区加快发展,深化东北四省区合作。深入推进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加快环渤海地区转型升级。推动云南、广西等地向南亚、东南亚开放,支持西北地区向西开放。(3)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能力。支持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等跨越式发展,落实扶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继续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发展,加大对口支援力度。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4)加快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配套政策和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推动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实施,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