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于8月22日公布了一项鼓励西部地区产业发展的政策。记者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下称《目录》)梳理发现,12个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增鼓励类产业中均涉及能源装备相关产业,其中有9个地区涉及太阳能、风能和核能设备。
据悉,《目录》的制订以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目标。《目录》包括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两部分,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
在12个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四川、西藏、甘肃等8个地区明确发展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及太阳能发电系统检测、建设和运营等。“西部不仅有广袤的土地资源,还有非常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在今年6月的中国西南发展战略论坛上,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西部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但发展光伏新能源已成为西部地区的必然选择。上述论坛称,目前四川光伏全行业实现产值将近千亿。但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这里迄今为止还没有大规模的太阳能电站。
在鼓励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及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的同时,在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内蒙古等地还鼓励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此外,12个西部地区中涉及发展核能装备的有:重庆市、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四川官方表示,四川在核电领域有着独特的人才、技术和产业优势,已经形成集核电装备科研、设计、试验、制造、安装、原材料供应、管理和技术服务的综合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