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涉及仲裁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涉案总金额:约 4.15 亿元(人民币,下同)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公告的 7 宗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 7 宗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近日陆续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DM20150078 号设备采购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 004915 号)、《DM20150079 号设备采购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 004251 号)、《DM20150080 号设备采购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 004254 号)、《DM20150081 号设备采购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 004256 号)、《DM20150082号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争 议 案 仲 裁 通 知 》( [2015] 中 国 贸 仲 京 字 第 004805 号 )、《DM20150084 号设备采购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 004573号)、《DM20150144 号设备采购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005088 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公司提出的 7 宗仲裁申请,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