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国务院审改办牵头)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逐步实现“三证合一”。(工商总局牵头)3.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地方政府对应当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要彻底放、不截留,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一张网。(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民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网信办等负责)5.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国务院审改办牵头)
(十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实行项目核准网上并联办理。大幅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政府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等办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以用好铁路发展基金为抓手,深化铁路投融资改革。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林业局、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负责)
(十二)深化价格改革。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原则上都要放开。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健全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全面实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必须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能源局等负责)
(十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除法定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部门预决算都要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制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效办法。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调整完善消费税政策,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提请修订税收征管法。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审计署、国资委、税务总局、法制办等负责)
(十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1.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熟一家,批准一家,不设限额。(银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负责)2.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定其县域法人地位。发挥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增加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作用。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保持人民币汇率处于合理均衡水平,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稳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国际使用,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完善人民币全球清算服务体系,开展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适时启动“深港通”试点。(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负责)3.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推出巨灾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创新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外汇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推进改革。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打造市场化运作平台,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加快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多渠道解决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审计署、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能源局等负责)
(十六)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1.落实财税、土地、价格等支持政策以及带薪休假等制度,大力发展旅游、健康、养老、创意设计等生活和生产服务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保监会、全国老龄办等负责)2.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大型农产品批发、仓储和冷链等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努力大幅降低流通成本。(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深化科教文卫等领域改革。继续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医药卫生、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等领域改革。(科技部、教育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中科院、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