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电权交易方面,甘肃已于今年5月底小试牛刀——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3×30万火电机组)拿出6亿千瓦时电量,与甘肃新能源企业做发电权交易。记者拿到的交易文件显示,近百家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参与其中,部分新能源企业给出的发电权报价已超出甘肃的火电标杆电价(0.325元/千瓦时),6月的最高度电成交价达0.3556元。这意味着新能源企业要拿出部分补贴电价,让利给对方。
新能源参与大用户直供电则面临负荷波动大的弊端,并因此产生挤占通道之嫌。“经过计算,如果风电参与大用户直供电,大用户用电100万千瓦时,实际只有约30万千瓦时来自风电,剩下的70万千瓦时还要靠火电和水电供应。”一位风企负责人告诉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一线企业实质上并不认同上述两种交易方式,目前参与交易只能说是一种无奈抉择。
“参与带有一种半胁迫的性质,现在别人都在做,你不做能行吗?毕竟这关系到利用小时数,还会直接影响出力分配。”一家企业负责人说,“按照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新能源应享有优先调度权。现在不仅优先权没有,在风场不能盈利的情况下,我们还得让出3毛多,现在发一度电只能收回2毛多钱的边际效益。”
“我们6月开始参与交易,可7、8月限电比例仍大增。事实证明,交易难以改善弃风限电情况。”另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更为直白,“按照常理,让风电参与发电权交易和大用户直供的前提应是保证企业基本收益,比如保障风电全年利用小时到达2000小时,2000小时之外的风电参与竞价。”
矛盾无解?
在多位新能源企业人士看来,目前甘肃新能源消纳已“无解”。由此,酒湖特高压成为了甘肃新能源企业的最大期盼。据记者了解,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已于6月3日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初建成投运。该项目总的电网输送能力将超过800万千瓦,满负荷情况下每年将可外送电量420亿千瓦时。
事实上,在消纳不力的背景下,目前甘肃河西地区已暂停新项目审批。但据接近甘肃省政府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在陇电入湘特高压工程的刺激下,甘肃方面“正在酝酿”同步启动“千瓦千万风电基地二期项目”,新建500万千瓦风电和150万千瓦光电。
“现在项目管理权限都在地方,在稳增长压力之下,地方缺乏有效制衡机制,这类事情会一再发生。”一位资深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
甘肃的“扩张举动”也确非个例。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风电限电现象出现明显反弹,限电量达到175亿千瓦时(相当于同期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量的2倍),同比增加101亿千瓦时,限电比例15.2%,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面对这种局面,部分省份的地方政府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单纯为了拉动当地投资,在不具备电网送出等开发条件的前提下,催促开发企业开工建设项目;再加上,有的企业也急于扩大规模、抢占市场份额,不计后果加快项目上马,造成无序建设,导致限电形势进一步加剧。
对于甘肃的这种现状,多位行业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新电改方案9号文的执行层面的文件还没有下来,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未推进,就不可能保证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
对此,行业人士提出,从大的政策层面而言,“第一,可再生能源法中规定电网要保障收购可再生能源,这实际上是一个标准问题,电网吸收多大比例的风电电量是保障性收购?国家应尽快根据实证经验确定这个比例。第二,必须明确这部分发电空间由谁让出,用什么方式让出,是用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还是其他办法?这需要以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
就地方政府而言,专家建议,地方政府应制定相应规划,让新能源发展与整个电力系统发展相协调,不盲目上项目,保证优化发展;同时,各省政府之间应打破条块分割,优先使用清洁能源,以实现减排承诺,发展低碳经济。
对于电网公司,甘肃新能源企业的要求则显得更为迫切。“希望西北电网能重新考虑跨省联络线考核制度,建议国家电网以促进新能源保障性全额收购为前提,优化调度考核方式、适当提高断面稳定极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