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破解新能源产业融资困境的途径
新能源产业和一般的纯粹的市场化产业不同,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和积极的外部效应,因此,现阶段应建立以政府引导,以市场主导为特点的产业投融资机制。
(一)拓宽财税政策支持范围
各级地方财政应积极制定支持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挑选一批基础扎实适合本区域特点的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进行支持;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要主动介入,协助企业对重点项目以及急需的重点技术进行联合攻关。除了采取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之外还要根据本地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需要建立行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扶持符合本地特色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企业。例如可将资金用于示范类项目补助、光伏、风力并网发电价格补助;也可用于某项专门项目的推广应用补助,或者用于技术研发和产品的市场推广等方面。对于获得银行贷款的项目,可以用于项目的贷款贴息。
(二)打通融资渠道,构建融资平台
一是引导银行重视对新能源产业的信贷支持,同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消弭银行的后顾之忧。间接融资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手段,政府应通过多方面的引导,促进银行完善信贷制度,对新能源产业给予较为宽松的贷款条件和优惠的贷款利率。各地区政府应充分认识到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引导银行将优秀的新能源企业纳入信贷额度分配重点支持范围。在此基础上积极为银行提供便利条件,推荐一批技术成熟、竞争力较强企业获得银行在信贷额度和审批环节等方面的支持。
二是要充分重视上市融资的作用,大力扶持一部分创新能力强企业上市融资。还可以通过委托的办法,由省级创业投资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建立有力的风险管控机制,实现风险融资。
(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优先支持符合上市条件的新能源企业上市实现上市融资,已经上市的企业可以增发新股。对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可以引导他们充分利用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大力支持有条件的新能源企业并购重组,在兼并重组的过程中培育大型企业集团。要为需要发行债券的企业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新能源企业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多渠道筹资企业发展资金。与此同时,探索建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引入能源信托、风险投资、发行新能源支持证券等金融产品;继续放宽限制,鼓励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产业投融资;加快发展与新能源产业技术开发相关的风险投资,建立相应的风险投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