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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机试验与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申报指南

2011-05-09 来源: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浏览数:1501

  研究内容:
  (1)双馈风力发电机数字化试验测试平台建设
  通过发电机法、电动机法、双馈风力发电机组转子变频器和部件组合等试验,建立由传动链设计、发电机及并网、电量测量、传感器配置、功率分析仪配置、非电参量测量、控制、自动化试验台等组成的平台系统,满足5MW中、高压双馈风力发电机综合试验平台建设要求。
  (2)直驱/半直驱永磁同步发电机数字化试验测试平台建设
  通过发电机法、直驱/半直驱风力发电机变频器、部件组合等试验,建立由传动链设计、发电机及并网、纯电阻负载、电量测量、非电参量测量、控制、自动化试验台等组成的平台系统,满足10MW以下低、中压直驱/半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综合试验平台建设要求。
  (3)风力发电机绝化、环境性能测试平台建设
  通过理化、机械性能试验、工艺试验、电气试验、防尘试验、防水试验、湿热试验、盐雾腐蚀试验、霉菌试验、振动试验和日照试验等设计测试功能的完善,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相应标准规范,形成对电机绝缘结构、绕组线圈、模拟线棒、模拟线圈的电老化、电热老化、热老化、受潮、振动试验和整机的介损检测试验功能。
  (4)风力发电机及相关电器标准体系建设
  为配合风力发电机试验平台的搭建,制定风力发电机及相关电器设备检测及合格评定规范、风力发电机基础、风力发电机制造技术规范、风力发电机-变流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方面的能源行业标准,作为试验平台的检测依据。
  考核指标:
  (1)额定电压为660V(690V)、额定功率为≤5MW的低压双馈异步发电机型式试验,额定电压为3kV、6kV、10kV、额定功率为≤5MW的高压双馈异步发电机型式试验,双馈风力发电机组转子变频器试验,双馈风力发电机组部件组合试验。
  (2)额定电压为660V(690V)、额定功率为≤3.6MW的低压直驱/半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型式试验,额定电压为3kV、额定功率为≤10MW的中压直驱/半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型式试验,直驱/半直驱永磁同步发电机用户变频器试验,包括齿轮箱(半直驱)、发电机、用户变频器在内的系统部件组合试验。
  (3)建设完成的绝化试验站、环境试验站的试验技术能力和所拥有的硬件设施均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完成风力发电机及相关电器设备检测及合格评定规范、风力发电机基础、风力发电机制造技术规范、风力发电机-变流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方面的多项能源行业标准。
  国拨经费控制额:1500万元
  课题3:全国风力发电机远程在线平台工程示范及型式认证能力建设
  研究内容:
  (1)全国发电机远程在线综合动态测试与分析、优化和诊断平台建设
  研究发电机现场测试数据的分析技术,研究发电机的故障类型、故障机理及其影响,研究适于风电用发电机特性、基于知识的故障诊断技术,建立统一、标准的风电机组故障代码数据库;开发适用于风电用发电机的故障诊断专家知识库,实现利用现场测试数据对发电机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对发电机设计进行优化以及对发电机的运行故障进行诊断的功能;实现全国风力发电机的远程在线检测。
  (2)风力发电机型式认证能力建设
  研究发电机设计评估的主要方法和流程,研究发电机型式试验的主要试验方法、试验要求和指标要求,建立发电机测试技术规范,并制定统  一、规范的发电机认证实施规则,并进行项目示范。
  考核指标:
  (1)建立发电机远程在线综合动态测试与分析、优化与诊断平台:可与现场测试数据的动态连接;具备对测试数据的分析与诊断功能。
  (2)建立统一、标准的发电机故障分类代码数据库。
  (3)完成《双馈异步发电机测试技术规范》和《双馈异步发电机认证实施规则》。
  (4)完成《直驱永磁同步发电机测试技术规范》和《发电机认证实施规则》。
  (5)完成双馈电机和永磁电机示范项目各1项。
  国拨经费控制额:750万元
  4、项目支持年限
  2011年 7月至 2013年 6月
  5、其它需说明的内容。
  三、注意事项
  1. 课题申报者应根据本项目申报指南编写《课题申报书》、《课题概算书》。
  2. 课题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法人是课题依托单位,且必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课题申请负责人。每个课题申报只能有一个课题申请负责人和一个依托单位,课题的协作单位不能超过5家。
  3. 课题申请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
  4. 课题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能源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 申请者提出的国拨经费申请不得高于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国拨经费控制额,自筹经费与国拨经费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1,否则不予受理。
  6. 课题申报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5日(星期四)17时。课题承担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打印版申报书7本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7.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晨  卢琛钰 孙嘉弥
  联系电话:13810551185  13681359087  010-6850569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编:100824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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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关于征集“国家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通知
阅读下文 >> “大型风电系统型式试验和并网测试技术研究及工程应用示范”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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