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风能)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和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集团)共同投资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亿元,股权比例为:湘电股份持股51%,湘电集团持股49%。
根据湘电集团和湘电股份在湘电股份2010年《配股说明书》的承诺,湘电集团将推出所持湘电风能全部股权,并将其全部注入湘电股份。为确保湘电风能健康持续发展,确保湘电股份实力的不断提升,确保广大投资者利益,湘电股份以71,883万元购买湘电集团所持湘电风能49%的股权。
此次交易完成后,湘电股份持有湘电风能100%股权,湘电风能成为湘电股份全资子公司,湘电风能主管业务不变。
自2004年2月至今,周建雄同时担任湘电股份与湘电集团的董事长,基于两个公司这样一种特殊关系,不得不让人怀疑此次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对此,周董事长解释,公司绝对是阳光作业,企业的决策权和经营权绝对是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半点猫腻。
1.467亿补偿款,巧合还是内幕?
2004年2月11日,湘电股份收购长沙水泵厂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协议正式在长沙签订。
根据购并协议,湘电股份出资5997.0658万元收购长沙水泵厂69.96%的股权,作为交易条件,长沙市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同意将长沙水泵厂使用的222056.61平米方行政划拨地变更为工业出让地,将土地出让收入弥补水泵厂亏损和补实注册资本金。
根据2006年长沙水泵厂与湘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湘电房地产,系湘电集团子公司)达成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长沙水泵厂出让长国用(2005)字第000724号土地的使用权。长沙水泵厂于2008年度确认该土地使用权装让收益104,719,236元。
2008年12月,湘电房地产承诺在不超过1.467亿元的条件下,补偿长沙水泵厂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及损失。2010年3月,长沙水泵厂芙蓉路厂房完成全部搬迁工作,湘电房地产补偿长沙水泵厂及其子公司湖南湘电长沙水泵有限公司(湘电水泵)和湖南湘电长泵铸造有限公司(湘电铸造)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及损失共计人民币1.467亿元。
“1.467亿的补偿款,前后分毫不差,是纯属巧合还是另有内幕,不得不让人心存蹊跷。此外,赔偿款的资金来源是不是卖土地获得,湘电股份是不是已经转行房地产业,靠房地产的利润来支撑公司发展?”湘电股份一位股东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周建雄表示,湘电股份的财务是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数据绝对放心可靠,也不存在内幕。至于资金来源,完全是湘电房产公司的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