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个内陆风电场项目仙游草山风电场近日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准开建。项目建设规模为3.6万千瓦,总投资33227万元,包括24台1.5MW级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和配套的风电场内集电线路,1座110kV升压变电站,预计2013年上半年投产发电。
仙游草山风电场位于仙游县社硎乡、西苑乡,根据测风数据显示,风电场年平均风速6.23米/秒,等效满负荷小时数约2000小时。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省电网提供约0.699亿千瓦时的电量。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仙游草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福能(仙游)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仙游草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仙游风电综字〔2012〕2号)、仙游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请求核准仙游草山风电场项目的请示》(仙发改〔2012〕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减缓对省外一次能源输入的依赖,发展清洁能源,减轻环境污染,适应区域负荷发展需要,同意建设仙游草山风电场项目。
项目单位:福能(仙游)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仙游县社硎乡、西苑乡。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3.6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24台1.5MW级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和配套的风电场内集电线路,1座110KV升压变电站。
项目建设期1年。
四、项目总投资为3322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五、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尽量选用节能产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六、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我委。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节能审查。我委已审查你司报送的仙游草山风电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具体审查意见附后。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节能审查意见,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项目如申请重新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项目节能评估文件须重新报我委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