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下发通知,全省风电项目恢复开展工作。通知要求,今后风电发展必须以生态文明为引领,按照“生态优先、科学有序”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提高风电建设质量和水平,打造云南风电科学健康、有序发展新形象。
弥勒市进入省和国家计划的风电总装机规模28.95万千瓦。其中:纳入国家核准计划的有弥勒石洞山发电有限公司开发的石洞山风电场项目,装机规模4.95万千瓦。获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有弥勒石洞山发电有限公司开发的吉丹山、茨柯山和对门山风电场,总装机规模14.4万千瓦;云南湘电世邦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发的弥勒市源新和大雄山风电场,总装机规模9.6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