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电(杨军)2月2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黄河公司格尔木尕垭口49.5兆瓦(原大格勒二期)风电场项目名列其中。
黄河公司在开发建设大格勒一期风电场的同时,也在积极进行二期风电项目的储备工作。经过努力,在征得格尔木市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同意后,取得了相关支持性文件,并于2013年底将项目开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上报省发改委。随后又追踪落实上报国家能源局及批复事宜。最终,该项目如愿列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
此项工作的落实,使得该项目既取得了国家支持性文件,同时也为下一步相关前期工作开展及项目核准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