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曹泽红携同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新疆方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地区华驰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和地县水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人员对华能哈密三塘湖二场一期、大唐哈密三塘湖风电场一期、新疆天山电力有限公司三塘湖风电一场一期、巴里坤东方民生三塘湖风电场一期和三期等五个风电项目工程的水土保持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
督查组通过现场察验,华能哈密三塘湖二场一期等5个项目建设单位均按要求采取了设置警示牌、道路限行桩、种植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现场水土保持措施完成100%。
督查组听取了生产建设单位工作汇报,查验了项目档案资料后,一致同意华能哈密三塘湖二场一期、大唐哈密三塘湖风电场一期、新疆天山电力有限公司三塘湖风电一场一期、巴里坤东方民生三塘湖风电场一期和三期等项目通过验收。
曹泽红处长对巴里坤县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水保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要做好开工前项目开工信息上报工作;二是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须附相关资质和资质证书;三是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在开工前要做好布设点位、监测等相关工作;四是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要做好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五是各生产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六是按照规定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