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水利厅出具了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项目名称:黎平县大稼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黔东南州黎平县西北部的大稼乡、尚重镇和德化乡
建设单位: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黎平县西北部的大稼乡、尚重镇和德化乡,由两片场区构成:南侧为大稼场区,面积43.96km2,海拔高度在900~1350m之间,拟装机30MW,风机15台,北侧为德化场区,面积63.08km2,海拔高度在950~1450m之间,拟装机40MW,风机20台。沿山脊及相对开阔的缓坡布置,整体呈带状分布,装机总容量为70MW,年上网电量为1.5104亿kW•h,年利用小时数2157.7 h。工程总投资62293.33万元,施工期12个月。项目永久占地面积752亩,临时占地面积102.7亩。大稼风电场与竹山风电场共用1 座110kV 升压站。该升压站位于竹山风电场中部,属于竹山风电场的建设内容,其环境影响评价包含在竹山风电场的环评报告中,2013年7月,我院编制完成《华润贵州黎平竹山风电场工程49.5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前已获得黎平县环保局下达的批复(附件8)。升压站现已开工建设。项目环保投资261.75万元,占总投资的0.4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确保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法处理后循环利用于混凝土拌和,机械停放场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主要有洒水抑尘,堆场表面被以覆盖物,混凝土拌和应采用成套封闭式设备,采用散装水泥罐运输水泥,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调整高噪声机械设备作业时间,禁止在规定时段内施工;为了防止剩余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增加水土流失量,应该对其采取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应先拦后弃,在临时堆放的过程中要逐层压实,始终保持平整,必要时考虑场内排水,从而避免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要对临时堆放场地进行迹地恢复,加强植树种草等绿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表层土应剥离集中妥善堆放,并回填于绿化用土,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加强生态综合整治及植被恢复。(2)营运期:大稼风电场运行期管理站位于本项目与竹山风电场共用的升压站内,其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及投资已列入《华润贵州黎平竹山风电场工程49.5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采用地沟式污水处理技术,处理后的污水定期抽出用于升压站内绿化,无废水外排。同时,升压站采取雨、污分流,雨水采用设置雨水井等设施汇集外排。升压站内设置事故油池1座。在竹山升压站内设置专用的临时贮存设施,容量足够存放升压站内变压器的废冷却物质,变压器废冷却介质和废电容器分开堆放,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并采取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政府网站公示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团体调查表8份,调查结果:100%的被调查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能源局出具了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2)黎平侗乡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出具的本项目不涉及景区的证明文件;(3)黎平县环保局关于《华润贵州黎平竹山风电场工程49.5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4)水利厅出具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