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布尔津风力发电项目三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本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尔津能源公司”)在新疆布尔津县城西南15公里城西风电场内建设总装机规模49.5MW风电场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3,099.16万元。
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布尔津能源公司注册资本将在原审议金额23,456万元的基础上增至36,456万元。
该项目已取得新疆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粤水电布尔津县三期49.5MW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阿地发改工交能源【2014】143号)。
(二)2015年2月5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布尔津风力发电项目三期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名称: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五彩滩西路。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勇。
注册资本:16,800万元。
经营范围:风电项目投资等。
布尔津能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布尔津能源公司聘请新疆电力设计院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该可行性研究报告:
1.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布尔津县境内,距离布尔津县约15km,距离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700km,项目区场地开阔,地势较平坦。
2.粤水电布尔津县三期49.5MW风电项目0902#测风塔80m高度处年平均风速为7.31m/s,风功率密度为639.89W/m2。主风向和主风能的方向一致,均为东南偏东(ESE),盛行风向稳定。风速秋、冬季较大,春、夏季较小。80m高度风速在3~25m/s占比例为80.34%,风能比例为99.92%,风电机组利用效率较高。
3.该项目采用33台1500kw风机,年理论发电量16079.13万kW.h,年上网电量11409.75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305h。
4.工程静态投资为38,724.03万元,单位投资7,823.04元/kW;工程动态总投资39,733.16万元,单位投资8,026.90元/kW;110kV送出线路投资为2,016万元,对侧220kV汇集站分摊投资为1,350万元。总计划投资为43,099.16万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为0.4957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0.58元/kw.h),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2.8%(税前),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22.03%,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9.03年,总投资收益率8.4%,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24.28%,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为了加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营业利润,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2.存在风险:国家对清洁能源发电政策的变化,对该项目的投资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3.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清洁能源风力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建成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14.85万千瓦。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